跨境头条
(1)贸易术语分为两类 贸易术语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实用于两类: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和水上运输方法...
(1)贸易术语分为两类
贸易术语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实用于两类: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和水上运输方法
.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的七种术语:EXW、FCA、CPT、CIP、DAT、DAP、DDP。
.实用于水上运输方法的四种术语:FAS、FOB、CFR、CIF。
(2)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修订为11种
《2010通则》删去了《2000通则》中的4个术语:DAF(DeliveredatFrontier)边疆交货、DES(DeliveredExShip)目标港船上交货、DEQ(DeliveredExQuay)目标港码头交货、DDU(DeliveredDutyUnpaid)未完税交货。新增了2个术语:DAT(deliveredatterminal)在指定目标地或目标港的集散站交货、DAP(deliveredatplace)在指定目标地交货。
即用DAP代替了DAF、DES和DDU三个术语,DAT代替了DEQ,且扩展至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。
(3)将以“船舷”为界改为以“装上船”为界
《2010通则》强调在FOB,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,删除了《2000通则》中以“船舷”为界的规定。
(4)《2010通则》实用于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
思考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征,《2010通则》实用于国内贸易合同和国际贸易合同。
(5)电子单据全面实用
一直以来,电子形式的单据通常只实用于发票。《2010通则》赋予电子通讯方法下的单据完整等同纸质单据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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