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头条
(1)装运港(地)和目标港(地)的定义。装运港(PortofShipment)又称装货港(PortofLoading),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...
(1)装运港(地)和目标港(地)的定义。装运港(PortofShipment)又称装货港(PortofLoading),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。目标港(PortofDestination)又称卸货港(PortofDischarge),是指货物最终卸下的港口。至于非水上运输方法,其启运和卸货的地点,则相应为装运地(PlaceofShipment)和目标地(PlaceofDestination)。
(2)装运港和目标港的规定办法。由于货物通常是在卖方所在国完成装运,为了方便卖方安排货物的装运和适应买方接收或转售货物的需要,装运港通常是由卖方提出,经买方赞成后明确。同理,由于货物卸在买方所在国或其指定的第三国,所以目标港通常由买方提出,经卖方赞成后明确。
常见的规定装卸港口的办法有以下3种。
①装运港和目标港各规定一个。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规定办法,例如:
“装运港PortofLoading:中国青岛QingdaoChina。
目标港PortofDestination:荷兰鹿特丹RotterdamNetherlands";。
这种规定方法非常明白,不易发生分歧。因此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,如果可能,应尽量采用此种规定方法。
②规定多个装运港和/或目标港。有时依据实际业务需要,装运港和目标港可以差异规
定两个或两个以上。例如下列规定:
“装运港PortofLoading:中国大连/青岛/上海Dalian/Qingdao/ShanghaiChina。目标港PortofDestination:英国伦敦/德国汉堡/荷兰鹿特丹LondonUK/HamburgGerman/RotterdamNetherlands.";
③选择港。在磋商交易时,如明白规定一个或几个装运港有困难,可采用选择港
(OptionalPorts)的方法。规定选择港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,如“目标港一英国伦敦,选择港一德国汉堡/荷兰鹿特丹,或者卸货港一英国伦敦/德国汉堡/荷兰鹿特丹”,如下例:
“装运港PortofLoading:中国大连/青岛/连云港Dalian/Qingdao/lianyun-gagChina。目标港PortofDestination:英国伦敦,选择港一德国汉堡/荷兰鹿特丹LondonUK,Optionalports-HamburgGerman/RotterdamNetherlands.”
另一种是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标港,如“地中海沿岸主要港口”、“欧洲主要港口”等,如下例:
“装运港PortofLoading:中国主要港口ChinesemainPorts。目标港PortofDestination:欧洲主要港口Europeanmainports。”在应用选择港条款时,要留意规定的选择港数量不可过多,一般不得超过三个,而且这些港口应该处于同一航区内、同一航线上,并且应尽量是基本港。还要明白规定对方做出最后选择的时限(通常是货物到达第一个选卸港前48小时通知船方)。核算价钱和运费时,应按备选港中费率最高者盘算。因选择港而增长的运费、保险费和其他风险费用由对方累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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