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头条
2013年11月11日,原质检总局出台了《关于支撑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指点看法》,指出如下内容。...
2013年11月11日,原质检总局出台了《关于支撑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指点看法》,指出如下内容。
(1)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办法,摸索建立和完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(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)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,有效推进电子商务出口,增进外贸连续健康发展。
(2)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备案管理制度。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实行备案管理,及时掌握相关基础信息。鼓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备案,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企业及其产品的基础信息。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实行诚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办法,对高风险产品摸索建立准入机制。
(3)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产品全申报制度。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掌握电子订单、电子运单等信息,跟踪交易关键过程。依据对全口径数据的分析,建立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机制,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追溯、通报、预警和处理,增强宏观质量管理。
(4)创新电子商务出口产品监管模式。对电子商务出口产品以检疫监管为主,摸索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视抽查机制。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及格评定。依据出口退运、投诉、召回等信息实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。积极摸索集中申报、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等方便办法。
(5)增强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。积极参与地方 牵头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,增强与邮政、港务、民航等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,实现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、物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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